2
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,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,
3
說:『以色列人哪,你們當聽,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,不要膽怯,不要懼怕戰兢,也不要因他們驚恐;
4
因為耶和華——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,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,拯救你們。』
5
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:『誰建造房屋,尚未奉獻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陣亡,別人去奉獻。
6
誰種葡萄園,尚未用所結的果子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陣亡,別人去用。
7
誰聘定了妻,尚未迎娶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陣亡,別人去娶。』
8
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:『誰懼怕膽怯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。』
9
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,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。
10
你臨近一座城、要攻打的時候,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。
11
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,給你開了城,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,服事你;
12
若不肯與你和好,反要與你打仗,你就要圍困那城。
13
耶和華——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,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。
14
惟有婦女、孩子、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,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。耶和華——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,你可以吃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