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
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,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,直量到四圍的城邑,
3
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,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、未曾負軛的母牛犢,
4
把母牛犢牽到流水、未曾耕種的山谷去,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。
5
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;因為耶和華——你的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,奉耶和華的名祝福,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。
6
那城的眾長老,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,要在那山谷中,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,
7
禱告說:『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;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。
8
耶和華啊,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,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。』這樣,流血的罪必得赦免。
9
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。」
10
「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,耶和華——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,你就擄了他們去。
11
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,戀慕她,要娶她為妻,
12
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裡去;她便要剃頭髮,修指甲,
13
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,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,然後可以與她同房。你做她的丈夫,她做你的妻子。
14
後來你若不喜悅她,就要由她隨意出去,決不可為錢賣她,也不可當婢女待她,因為你玷污了她。」
15
「人若有二妻,一為所愛,一為所惡,所愛的、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,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。
16
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,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,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,